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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经营者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近日,市食安办专项部署创文迎检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和市场主办方要逐户、逐门店、逐摊位做好食品安全文明创建工作,为我市如期实现创文提名资格作出贡献。

    市食安办要求,为了形成从业人员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场开办者或者市场服务管理机构要履行好以下职责:首先,指导、督促场内的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质量保障制度。其次,对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的入场经营者,应当审查其经营资格,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合格食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再次,在市场内开展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政策的宣传,组织食品经营者开展文明经商活动。

    对市场内食品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有关情况,增强其合法守法经营、规范经营的理念,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应当与入场食品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就食品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下架等方面作出约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的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进场销售的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并提供方便。应当积极协助各执法部门查处市场内食品安全的违章违法行为,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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