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将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食品监管职能整合,重新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三定”还明确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农业、卫生、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的职责分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在对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职责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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