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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六大工程”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能力提升、企业自检实验室建设、诚信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建设、食品产业优化升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等六项工程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按照自治区的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方案,完善措施,结合先前实施的广西食品安全基层管理工作网络建设工程、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十大工程”建设。

  在《广西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四项主要任务。一是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合理配备农业、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增强各环节、各领域的监管力量。根据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需要,吸纳更多的专业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专业结构互为补充的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检验检测、认证审评、风险监测评估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装备建设。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填平补齐、适用适宜的原则,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设备、通信设备、执法车辆等,满足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特别要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监管队伍快检设备配备,为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力度,对行政管理队伍、监管执法队伍、基层监管队伍、技术支撑队伍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四是建立和完善监管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机制。

  通过方案的实施,全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得到进一步健全,监管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执法装备配备满足监管需要,监管人员素质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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