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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管

  为进一步强化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管,保障药品化妆品在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日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2014年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六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卫计委开展药品扫码上传工作,做好从流通环节到医疗机构药品扫码的衔接,推行并建立市以上医疗单位药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二是推动药品流通领域的资源整合,鼓励兼并重组,逐步建成全省现代医药物流和信息化为支撑的全省药品供应监管体系。

  三是将实施新版GSP认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新版GSP认证工作。

  四是推动现代医药物流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第三方物流。

  五是加快推进全省药品流通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和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工作,有效实现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企业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六是将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以及进货台帐制度、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购销台账制度纳入日常监管范畴,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陕西省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同时,开展处方药、麻黄制剂管理,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中药材专业市场和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等领域专项检查,严查重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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