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消费警示

娃哈哈“锌爽歪歪”过期一月仍在卖 消费者问“要卖到几时”

    所购牛奶

    生产日期为2013年11月21日

    中国江西网萍乡讯 记者万炳全、刘安珍报道:“娃哈哈锌爽歪歪酸奶饮品过期一个月了,竟然还在卖,所幸小孩喝后没出事,万一出了事,该么办呀?厂家多少也要讲点道德吧?” 6月23日早上,家住萍乡火车站后面的晏女士向中国江西网记者反映她遇到的一件不快事。

    原来,22日下午,晏女士的伯父从湖北打工回来萍乡到她家做客时,在萍乡火车站后面佳和花园旁边的超市买了一箱娃哈哈锌爽歪歪到她家。23日早上,晏女士打开让小孩喝了几口后,小孩说“这种牛奶不好喝”,晏女士拿起瓶子一看,这才发现该产品盒子上的生产日期还是2013年11月21日的,而该包装外印刷的保质期为6个月,这些饮品已过期一个月了。

    随后,晏女士将饮品存放起来,不让小孩喝,并将此情况向中国江西网记者反映。记者接到反映后来到销售该牛奶的超市,该超市的营业人员表示,同意换过一箱同类产品。“对于超市这一行为,产品过期,发现了便换一箱,没发现便继续卖?这是娃哈哈销售渠道对过期产品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晏女士表示。

    就此事,记者联系上了娃哈哈锌爽歪歪萍乡经销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士表示销售过期产品与经销商和生产厂家没关系,像产品过期还在卖这类情况,属于零售商的问题。针对此事,萍乡法律界人士称,销售过期产品既是生产厂家的销售渠道存在管理上的问题,也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行为。这位法律界人士建议,消费者遇上此类事件,应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由工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目前,萍乡市工商局已介入调查。

更多>最新动态
更多>时政要闻
更多>质检公告
版权所有:食安天下(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14 www.cfda.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鑫隅三街11号院1号楼2层101-140      邮编:100088    服务电话:18610000365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402369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5985号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不慎侵害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