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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二季度9批次黄酒品质指标不合格

    本报讯 林芳 记者吴雪 发自福建 日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2014年第二季度酒类产品和调味品的省级监督抽查情况,共有15批次产品不合格。

    2014年二季度,福建省食药局抽检全省117家企业生产的黄酒、白酒产品132批次,合格121批次。 其中,抽查黄酒78批次,合格69批次,合格率88.5%;抽查白酒54批次,合格52批次,合格率96.3%。

    经检验,有11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黄酒、2批次白酒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其中,9批次样品品质指标(酒精度、总糖、总酯、非糖固形物)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2批次样品超范围使用甜味剂(甜蜜素),主要原因是企业存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行为。

    在调味品产品抽查中,共抽检全省61家企业生产的酱油、鸡精产品66批次,合格63批次。其中,抽查酱油42批次,合格40批次,合格率95.2%;抽查鸡精24批次,合格23批次,合格率95.8%。

    检验结果显示,有3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酱油、1批次鸡精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其中,2批次样品品质指标(总氮、氨基酸态氮)不合格,1批次酱油重金属污染物(铅)超标,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

    针对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当地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已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另外,福建省食药局也将继续加强食品监督抽查工作,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推动福建省食品质量的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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