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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主体四个路径,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明确各主体责任


政府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都是食品安全的当然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责任就是确保食品的安全,而政府监管部门应通过设定标准、加强风险监测防控、建立检查、监控、处罚制度督促其履行职责。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路径选择


①全链条覆盖,实现食品安全网络化控制。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将食品从原材料进场,到加工生产,到检验检测,到仓储物流,到各级经销商,乃至到最终消费者整个过程的串联记录,实现“正向可溯源”、“逆向可追踪”、“过程可管控”。

以一瓶白酒为例,从酿造到储藏,每个环节都分散着海量数据,碎片化非常严重。但通过可溯源系统,给予白酒一个身份证,将这块白酒生产过程中的信息全部收录到“身份证”中。消费者拿到手后,一键扫码就能追溯白酒全流程信息,查询制作过程中全部细节,可以清楚地看到白酒的前世今生。

全社会参与,实现食品安全多元化参与。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必须调动多方主体积极性,实现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为此,应发挥政府、企业、各行业协会和媒体、消费者多方的力量,实现多元化参与,营造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的社会氛围。


③全方位追溯,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化支撑。可追溯信息化支撑将以往分段监管的“点监管”变为全环节相通的“链监管”,大大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的精准化。比如北京中康溯源食品安全技术研究院的追溯系统,可以在线实时监控,当产品出现问题,可以精准找到问题产品,最大程度降低损失。


④全过程防控,实现食品安全动态化维护。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保障食品安全就需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靶向化、科学化和智能化。做好食品信息溯源,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实现食品伤害危机的预防、预警、召回、整改等动态化维护,让食品安全成为常态化工作。


食品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实践证明,单靠政府部门监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只有构建政府监管、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建立健全食品溯源体系,发挥食品追溯的作用,努力在食品安全领域形成“人人参与、安全可溯”的氛围,真正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才能确保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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