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最新动态

维护网络食品安全重在探索安全监管新方法

(中国质量新闻网)网络销售食品交易量大、品类众多、销售面广,方便了人民群众生活,但也出现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入网商家管理不到位、对食品安全不重视、管理制度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018年1月11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会议,集中约谈国内部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负责人(包括当当网、京东商城、顺丰优选、亚马逊中国、飞牛网、国美网上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淘宝网、天猫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

在当前社会,网购之风大肆盛行,我们的衣食住行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来满足需求。如今,特别是年轻人都喜欢在网上买零食、饮料等各种食品,那么,如果网购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网购食品出现安全问题找谁负责呢?

由于网络食品交易的虚拟性、隐蔽性、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品质、监管和责任承担都比一般的食品要复杂。


网络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违法成本低,追责难

与实体店相比较,网络生产经营更加容易,网络类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较低,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升级,违法者往往频繁更换地址后仍可继续开展经营,难以进行彻底查处取缔,监管难度逐渐增强。而消费者方面无法掌握商家的资料,又涉及地域性,导致维权困难。


食品质量无法保证

现在网购食品中存在越来越多的“自制”、“土特产”、“自创”等字样的食品,这些食品大多是个人生产,没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产品配料等说明,更没有权威机制的检测证明,难以保证其质量安全。


缺乏完善的食品安全溯源系统

人们在网上购买食品多是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增加了交易的虚拟性和隐蔽性。网上食品销售准入门槛低,多数网店没有取得工商、卫生、食品、税务等相关部门的许可,无法出示购物发票。消费者很难了解网络食品的生产场地、销售渠道,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营者就会逃避责任,经常会出现“联系不上”经营者的现象。


关于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加强安全监管立法

应提高《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建立网络餐饮经营行为的准入和监管机制,在法律的架构下对网上销售模式进行规范管理,要求餐饮经营者均应先办理证照、再上网经营,从准入源头环节引导经营者自律。


健全消费者保护机制

一方面,可以建立官方网络投诉平台。当消费者遇到问题或者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官方网络投诉平台投诉。另一方面,可以建立网购食品解纷仲裁机构,以相关行政部门为纽带,连接网络食品经营者与消费者,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网络纠纷。


探索安全监管新方法

对于网络食品的质量问题,消费者无法了解其生产环境、生产环节和生产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安全认证情况。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但无法追究到责任人,甚至无法确定引起事故的具体原因。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一步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让消费者知道食品怎么来的、怎么制作的、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书、是否通过权威机构检验……因此,网购平台应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成食品的相关信息的追踪,保障网购食品可追溯,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以追责到责任人,借助智能管理体系,破解网购食品安全的壁垒。

更多>最新动态
更多>时政要闻
更多>质检公告
版权所有:食安天下(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14 www.cfda.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鑫隅三街11号院1号楼2层101-140      邮编:100088    服务电话:18610000365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402369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5985号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不慎侵害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