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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过程的监管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规模经营步伐的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农户土地肥沃且交通便利的地方,前来连片承包土地的企业越来越多,农户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识逐渐增强。经调查了解,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在合同签约履约方面还存在着农户合同知识欠缺、自我保护意识差等现象,这就需要工商部门依法适时介入,做好土地流转经营主体资格规范、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企业和农户签约履约、调解合同纠纷等工作,保护农民切身利益,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转变观念。工商干部应深入田间地头,直接面对农户开展合同指导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农户进行沟通,提升合同帮农的有效性,增强农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促进当地农业经济进一步发展。

????抓住重点。工商部门应从地方特色农业发展和国家扶持农业项目入手,以“土地流转”为突破口,及时了解当地农业发展状况,掌握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意愿,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政策,不断增强农民参与土地流转自主经营的意识。

????健全机制。工商部门应积极探索和完善合同帮农机制,加强与当地镇(乡)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了解农村土地面积、用途、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方式、流转收益分配等基本情况,结合地方特色农业发展状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合同帮扶工作指导站,加大对涉农合同的行政指导与履行力度,增强涉农企业和农户的合同意识和诚信履约意识。

????注重方式。工商部门应通过提示、建议、现场讲解、个别辅导等方式,指导农户、企业规范使用合同文本;坚持对合同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合法性进行检查,防止无照经营或无履约能力的企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的立卷、归档、调阅等管理制度,及时记载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合同变更、解除和重新订立等情况;建立合同联络员登记制度,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指导。

????增强服务意识。对从事土地流转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合同纠纷调解职能作用,及时调解涉农合同纠纷,严厉打击虚假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工商部门合同维权的公信力。□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工商局 李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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