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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餐厅老板为增“香”焖锅底料加罂粟壳被批捕

  为让店内出售的焖锅味道更“香”,汉阳某焖锅餐厅总经理、副总经理竟向焖锅底料中加入含有罂粟壳成分的香料包。由于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近日,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3月18日,武汉市汉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称食药监局)在对辖区内餐厅进行抽样检查时发现,某焖锅餐厅的焖锅底料内含有罂粟碱和那可丁。得知这一情况后,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经审查发现:罂粟碱和那可丁是构成罂粟壳的主要成分,而罂粟壳属于《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品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规定的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按照司法解释规定,在食品添加此类物质即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是,该院建议区食药监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5月15日,公安机关就该案犯罪嫌疑人向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该院通过审查案卷材料、提审犯罪嫌疑人发现,含有罂粟壳成分的焖锅底料配方只有该餐厅总经理李一(化名)及副总经理李二(化名)两人知情。

    李一、李二经营的这家焖锅餐厅生意一直不好,有人向他们反映焖锅口味不佳。为提升餐厅生意,两人便向焖锅底料中加入含有罂粟壳成分的香料包。为避免底料配方泄露,李一、李二在武昌一小区内单独生产焖锅底料,完成加入含有罂粟壳成分的香料包这道工序,将底料加工成半成品后再发往汉阳的餐厅。餐厅员工将半成品现场加工后再供顾客食用。因此,涉案餐厅店长、厨师及服务员等员工均不知道焖锅底料中竟含有罂粟壳成分。

    5月26日,犯罪嫌疑人李一、李二明知罂粟壳系国家禁止添加的物品仍向焖锅底料中添加并用于餐厅对外经营使用,其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汉阳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汉阳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黄景涛介绍,今年3月以来,该院积极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和深入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调查,查找立案监督线索。对查出的案件线索,该院会及时监督立案,了解掌握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判决情况,跟踪到底。如在查办过程中,发现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对负有监管职责和侦查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的,该院将依法予以严惩,切实保障汉阳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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