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打假动态

宁波:在超市购6袋香米 发现生产日期被打“马赛克”

  不久前,余姚的邵先生在余姚市低塘街道洋山村的一家食品店里,花603元钱购买了9袋金冠香米。

    不过,在邵先生在查看大米的保质期时,发现大米的生产日期,都被涂黑了,但是隐隐约约还能看到“生产日期:2014年10月6日和”保质期为3个月“等字样。显然,这些大米都过期了。邵先生马上拨打了12315,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到现场调解。

    余姚市低塘市场监管所经过检查发现,邵先生所购买的这9袋大米,生产日期确实被涂黑过,而且都已超过保质期限。现场,因邵先生和店主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未能成功调解。邵先生也表示将通过司法途经维权。

    随后,检查人员依法查扣了这9袋过期大米,并对该食品店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余姚这家食品店店主朱某说,这批金冠香米是今年1月3日,由慈溪市胜山镇的一个卖米人送货上门的,进价为62元每袋,共进了10袋,除一袋自己食用外,其余9袋卖给了邵先生。

    不过他表示,自己并没涂改过生产日期。检查人员立即向慈溪市胜山市场监管所发出了一份协查函。根据协查函提供的经营地址和联系电话,胜山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赴慈溪市胜山镇一灶村镇西北路的胜山某食品店检查,不过在该店,检查人员并没有发现被涂改的大米。该店店主窦某说,他销售给余姚食品店的这批金冠香米是2014年10月从安徽省霍邱县进来的,共进了1285袋。这批大米的生产日期是2014年10月6日,保质期为3个月。

    截至目前,他一共销售了1255袋,其中就包括上门销售给余姚这家食品店10袋大米,当时因眼看保质期快要过了,才涂黑了生产日期。至于其余超过保质期的30袋大米,已于今年3月4日退回了厂家。

    最终,余姚和慈溪两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分别对这两家食品店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消费者,购买大米一定要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切不可大意上了当。

更多>最新动态
更多>时政要闻
更多>质检公告
版权所有:食安天下(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14 www.cfda.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鑫隅三街11号院1号楼2层101-140      邮编:100088    服务电话:18610000365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402369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5985号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不慎侵害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