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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积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投诉举报电话,落实资金兑现投诉举报奖励,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推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2014年全年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62件,办结662件,奖励举报群众3人。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按照眉市编办发〔2013〕98号文件要求设立了眉山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确定专人从事投诉举报工作,制定了投诉举报中心管理制度、受理流程等一系列制度。

    二是整合工作资源。在开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基础上,整合网络举报、来人来信举报、政府投诉交办等情报资原,建立统一高效的投诉举报登记、受理、核查、处理、回复等处置流程。

    三是认真排查举报线索。2014年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62件,办结662件,其中省投诉举报中心交办7件,办结7件,市本级受理437件,办结437件,通过举报一般程序立案53件,简易程序6件,警告25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件,办结率100%,反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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