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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四个明确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荆州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四个明确”的监管思路。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地位。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充分认识抓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抓好食品安全的基础和条件,严守法规和标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厘清思路,明确关系。一手抓责任落实,一手抓执法。充分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将农药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抽检等工作列入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开展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大力推行“一票通”。在食用农产品流通领域加强执法检查,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时,必须具有法定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地证明及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三是贯彻法规,明确责任。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食用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落实好《湖北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民事责任,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日常管理责任,乡镇监管所隐患排查、信息报告、教育培训、行政执法等责任。

    四是走访调查,明确底数。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和了解食用农产品经营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经营者以及主要经营品种、来源去向等情况,建立和完善监管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楚、重点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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