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一申请人致电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窗口预约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办理时间后,窗口工作人员立即与医疗器械科科长联系按申请人预约时间到政务中心窗口进行现场办公。6月17日上午,该申请人如约来到该局窗口,经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医疗器械科科长审核,首席代表审批后当场予以备案,向该申请人发出了新《条例》实施后的第一张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备案事项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受到了申请人的好评。
据悉,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等许可事项改为备案事项。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政务中心窗口按照新修订的医疗器械三项备案的办事指南,积极与市电子政务办联系,将网上政务系统的许可备案事项进行调整,保证了备案事项顺利录入网上政务系统。(永州市局 蒋振飞、王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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