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眉山出台《眉山市蔬菜盐渍发酵池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近日,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研究制订了《眉山市蔬菜盐渍发酵池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在四方面督促企业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一是明确建造要求。蔬菜盐渍发酵池应建在防晒、防雨、通风、无外界污染和不致外界污染的平实安全地段;要设置内外两层安全防护装置,并将无关的外界人员彻底隔绝。

    二是强化质量安全。投放蔬菜须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经检验合格、筛选、除杂等洁净处理后才能使用。水应符合GB5749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盐应使用符合要求的食用盐,不得肆意向池内投放国家标准不允许的添加剂、着色剂和非食用物质。

    三是保障卫生安全。蔬菜盐渍发酵池的棚顶、构筑材料、栅栏等配套设施须确保无毒无辐射,保持内层环境清洁卫生的状态,定时清洗、专人管理。

    四是规范盐渍水处理。盐渍水的处理排放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执行。

更多>最新动态
更多>时政要闻
更多>质检公告
版权所有:食安天下(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14 www.cfda.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鑫隅三街11号院1号楼2层101-140      邮编:100088    服务电话:18610000365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402369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5985号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不慎侵害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