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打假动态

广东拟禁贴牌分装生产婴幼儿乳粉 要求可追溯

     昨日,广东省食药监管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拟禁止企业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乳粉,同一生产企业不能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且要求企业建立食品进销可追溯体系。   《办法》规定,禁止销售用牛、羊乳及其乳粉、乳成分制品以外的其他动物乳和乳制品生产的婴幼儿乳粉,禁止销售无中文标签标识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应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进销可追溯体系和电子台账,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可追溯。此外,《办法》称,因"地沟油"犯罪获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得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办法》还要求相关部门全面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符合食品安全"黑名单"条件的,及时公布并按照"黑名单"进行管理。
更多>最新动态
更多>时政要闻
更多>质检公告
版权所有:食安天下(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14 www.cfda.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鑫隅三街11号院1号楼2层101-140      邮编:100088    服务电话:18610000365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402369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5985号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不慎侵害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