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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需要网络交易平台实现安全放心购物环境

   中国食品报网讯 (记者叶青)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果未履行规定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据国家食药监总局介绍,现行食品安全法在部分领域还存在空白,如保健食品监管、网购食品监管等。本次食品安全法修法,针对近年来兴起的网络购物新增一条规定。

  草案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应当查验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颁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买到的食品有问题,该向谁索赔?草案明确,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根据草案,如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

  据媒体报道,假品牌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甚至“三无食品”,是网民反映最多的网购食品问题。因为食品进货渠道不明、食品宣传不实、储存运输不规范、食品安全事件追溯难、售后维权难等原因,网购食品产生的消费纠纷屡屡出现。中消协的数据显示,2013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网络购物投诉16408件,同比增长99.7%,其中食品是网购投诉的重点领域。

  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他认为,当前网购食品出现鱼龙混杂的局面,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开网店的主体诚信度不一样;二是食品本身安全度不一样。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应当为消费者“站好岗、把好关”。以淘宝网为例,根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如果消费者在淘宝上买到质量有问题的食品,淘宝应先行向消费者赔付,然后淘宝再向商家追偿。

  销售平台都应当具有政策许可准入。如放心食品商城是专业为优秀企业搭建的电商销售平台,有国家级食品行业媒体的支撑,全力为大众生活质量服务,要求每一个商家都是产品合格优质,绝无假货次品,质量有根本保障,消费者才能购买放心。做到快乐安全购物是平台为消费者提供的首要购物环境。这样的食品安全购物环境,才是消费者所需要的,社会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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