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下午,邵某酒后驾驶摩托车经过南京六合区马鞍街道时,因口渴想喝水便在路边小店买水,为了一块钱,他与店主大吵一番,结果被店主举报酒驾
当天中午,邵某在朋友家喝了3瓶啤酒后,他要驾摩托车回家,朋友劝他不要开摩托,坐车回去。可他拍着胸脯说:“没事,这点酒算不了什么。”朋友拗不过他,只好让他驾摩托离开。
下午1点多钟,邵某顺利绕开公安检查站,当经过马鞍街道时,他在路边小店买饮料。店主拿了一瓶矿泉水给他,邵某迅速拧开瓶盖,很快喝完。付钱时,店主说矿泉水是冰的,要比常温的贵一块钱。邵某很来火,扔下一块钱给店主说,“多要一分也不给,”转身就走。店主一把拉住他,随即两人发生推搡。
店主说:“我看你是酒喝多了,无理取闹,喝过酒你竟然还敢骑摩托车。”说完,就拨打110报警。 很快,民警达到现场将扭打在一起的两人分开。民警对邵某进行了酒精呼吸检测,结果为54ml/100mg,属于饮酒后驾驶。
此外,邵某还涉嫌无证驾驶,摩托车也没有牌照和保险(放心保)。当天,民警对邵某罚款1712元,并暂扣了摩托车。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鑫隅三街11号院1号楼2层101-140 邮编:100088 服务电话:18610000365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402369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5985号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不慎侵害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