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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食药监局出台《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为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近日,泰安市食药监局出台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本着使用规范的原则,依据《行政处罚法》、《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分十二章共59条,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的原则、管辖、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合议、法制审核、处罚决定、听证、期限和送达、执行与结案、立卷归档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规定》对市食药监局委托市稽查支队行政处罚的权限进行了详细的界定,明确了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实操性要求,建立了行政处罚信息互通与监督制度,并健全完善了相关执法文书。《规定》于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规范我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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