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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六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小作坊监管联动执法

    本报讯(记者朱建军)日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建省旅游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福建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管执法联动工作机制》通知。

    根据《工作机制》,六部门将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省级多部门监管执法联动工作小组,在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设联络办公室,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分工。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正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生产经营的客观现实,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生产、经营和证、照的设置条件,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制定。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传统低风险食品的,符合条件的予以办证,不符合条件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应继续整改或取缔。对生产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未取得许可的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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